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雨燕直播- NBA直播- 足球世界杯 LIVE我国“村系列”体育赛事共同体的理论构建、运行机制与实践策略——基于R县的实证考察

发布日期:2025-11-11 06:54:03 浏览次数:

  雨燕直播,NBA直播,世界杯直播,足球直播,台球直播,体育直播,世界杯,欧洲杯,苏超直播,村BA直播,苏超联赛,村超,村超直播运用田野调查的研究方法,以行动者网络理论为依据,基于R县的实践样本搭建“问题呈现−利益赋予−征召动员”的理论分析框架,复现R县体育赛事共同体的建构过程及运行机制,并提出实践策略。研究认为,“村系列”体育赛事共同体是在核心行动者主导下围绕打造“赛事+”模式的共同目标,通过矛盾凸显、重构网络、激活活力等方式促进各异质行动者共力参与、异质协商而形成的稳定利益联盟。为维系赛事共同体稳定运行,R县缔造“四联动”“四模式”“四服务”的运行机制,形成从简约自治到科层共治的组织协同机制、从临时动员到梯队建设的人才保障机制、从短期管控到前置防控的风险防控机制。据此提出实践策略:搭建乡土文化传播平台,强化多元主体协同参与;构建文化协同共享机制,打造乡土体育赛事品牌;构建赛事动态服务框架,促进赛事内生秩序发展。

  2023年5月,国家体育总局、中央文明办、国家发展改革委等12个部门联合印发《关于推进体育助力乡村振兴工作的指导意见》,提出打造“三农”特色鲜明、传统文化底蕴深厚、社会影响力大、可持续性强的乡村体育综合赛事活动。乡村体育赛事作为繁荣乡村文化、推进乡村治理的重要载体,其运行效果与治理成效已成为乡村社会治理体系及治理能力现代化进程中的关键环节。目前,各级各类乡村地区开展的以“村”字头为系列的体育赛事引起广泛关注,在拉动乡村旅游、繁荣农民文化生活、助力乡村体育振兴等方面发挥了积极作用。部分地区依托乡村体育赛事热度,短时间内形成了多元产业聚集,并总结实践出“赛事共同体”这一新发展业态,为夯实乡村体育发展基石、激活乡村经济消费活力、落实乡村振兴战略注入了强大动力。

  当前,学界在乡村体育赛事助力乡村振兴(陈旭东 等,2023;谭淼 等,2024)、优化乡村治理格局(李敏 等,2024)、促进全民健身发展(陈高朋 等,2024)等方面进行了一系列研究。然而,“村系列”体育赛事共同体作为乡村体育社会实践的全新命题,国内尚少见针对此问题的研究,对于“体育赛事共同体”概念提出的依据及其运行机制的探索仍处于起步阶段。因此,扎根基层农村体育实际,从实践层面探讨“村系列”体育赛事共同体的概念厘清、生成逻辑和运行机制已成为当前亟待探讨的现实问题。鉴于此,本研究选取了我国西南地区某省R县为典型个案,于2023年8—10月、2024年3—6月、2025年5—7月进行数次以深度访谈为主要手段的田野调查;同时,以行动者网络理论作为理论依据,从核心行动者的视角复现R县“村系列”体育赛事共同体的形成过程,剖析其运行机制的内在逻辑。

  “共同体”是指基于血缘或地缘等一般意义上的关系相互作用而形成具有共同意识的情感统一体(斐迪南·滕尼斯,2010),是把人和其衍生的活动作为一个整体团结在一起的特殊社会力量,因此乡村地区的生活往往能构造出关系联结更为紧密的共同体。已有研究指出,随着社会形态演进,共同体会由基于地缘或血缘的“自然共同体”向由共同利益导向下的“经济共同体”转变(杨丽京,2022),这使情感联结与利益关联构成的现代乡村治理呈现出共同体的基本特质(方伶俐 等,2025)。自由主义与功利主义的发展淡化了乡土社会中基于血缘和亲缘的伦理联结,个体、群体与组织之间的交互界限亦愈发模糊。后现代主义学者认为,人们可以摆脱地域空间因素的限制,通过符号或活动等媒介载体构建超越传统地域、血缘或行政界限的以共同利益或价值观念为导向的共同体(Anderson,2006)。目前,共同体构建形式广泛应用于民族差异的处理方式和基层、社区治理等方面(李鸿宾,2024;马华,2024;周安平,2018)。

  从现实层面,我国部分地区的体育赛事通过强引流作用吸引了大量的产业聚集,其各方利益主体依托共同目标导向在短时间内构成超脱血缘、地缘关系的多元利益链接共同体结构。该共同体内各成员的共同目标为力求保障赛事顺利举办,并充分把握其带来的流量机遇,驱动自身价值的提升,因此各方利益主体会维护赛事的正常运行,并抵抗可能破坏赛事共同体的一切不利因素;但随着赛事结束,这种短期形成的共同体中部分松散结构会随之消散,直至下一场赛事举办后重新聚集。此外,以赛事引流作用聚集而成的“赛事共同体”是在一定场域内依托共同目标或利益而形成的多元化集合,存在即时性和半永久性,是一种非固定式的暂时性共同体。从我国部分地区的实践来看,赛事共同体超脱了传统意义上的体旅商融合,以地方性乡土特色(如节庆传统、民间技艺、地方美食)为情感纽带,通过赛事叙事与传统符号的创造性转化构建集体认同,赋予了共同体情感关联与文化联结,是一种乡土社会下富有情感联结的集合体。因此,本研究认为,赛事共同体的本质是通过赛事周期性运作,将分散的利益主体(如政府及其有关部门、地方企业、私人摊贩、在地社群等)重构为整体化的赛事周期性动态聚合。此外,赛事共同体的组织形态呈现显著的时空压缩特征,即在赛事期间,各利益相关主体通过共同的利益目标与乡土交往伦理形成临时但稳健的社会关系网络;赛事结束后,部分关系网络(如政府与运营方的协作通道)转入休眠状态,待新赛事周期重启时再次激活。

  行动者网络理论(actor-network theory)是由法国社会学家布鲁诺·拉图尔(Bruno Latour)等提出的一种用于分析复杂社会结构及多元主体互动关系的重要理论工具(Latour,2005)。该理论将行动者划分为人类行动者(政府、社会、个人等)与非人类行动者(自然资源、制度等)两部分,认为多元主体之间的相互关系与协同作用应从上述二者共同构成的动态网络中进行统一考量。行动者网络理论的核心概念包括行动者、转译和网络3个部分,具体通过问题呈现、利益赋予、征召动员等环节予以表达(李东泉,2023)。

  本研究以行动者网络理论为基础,强调“村系列”体育赛事共同体的生成是人类与非人类要素在实践中的相互“装配”的过程,突出了赛事实践中的人类行动者、非人类行动者及其内在关系在具体网络场景中的彼此互动与演进。从田野呈现来看,R县打造的乡村足球体育赛事历史悠久,最早可追溯至1944年(天眼新闻,2023)。近年该地区县委、县政府将体育运动与非遗文化结合,动员当地村民、在地企业等协同配合,打造了独具特色的“村赛”IP,逐渐形成了“村系列”体育赛事共同体。该县的赛事共同体实质上是村民、政府及其有关部门、商业资本、返乡精英及其衍生行动者在参与赛事发展与商业运营中相互链接、制约和磋商的结果,其内核是赛事共同体构建过程中各行动要素准入、排出、相互交织的动态呈现。在行动者网络理论的视域下,我国“村系列”体育赛事共同体可被视为由人类行动者与非人类行动者相互作用并通过持续的转译过程,在实现体育赛事高质量发展的共同愿景下,同步满足各利益主体的自身利益需求而形成的动态合作网络。基于此,本研究基于行动者网络理论的动态建构视角,重点提取通行点、转译、网络3个关键要素,构建“村系列”体育赛事共同体的理论解释框架(图1),从理论层面回答以下问题:“村系列”体育赛事共同体的行动者网络如何构建形成?在网络构建的过程中,各行动者是如何彼此互动、准入排出、动态调试从而维系整体网络运行?在网络形成后,赛事共同体通过何种机制持续运行?

  在R县“村系列”体育赛事被广泛关注之前,赛事的组织本质上是一种村落内部的文化自娱活动。彼时,行动者之间并不存在明确的组织网络,而是在各自社会位置中完成零散的赛事参与,县委、县政府更多的将体育视为文旅活动的附属项目,未将其纳入乡村治理或产业体系的正式议程,赛事话语权主要掌握在村落内部,依靠地方性知识、熟人关系与节庆传统维系。然而,这一结构随着赛事影响力的外溢而被打破。自2021年以来,该县不断尝试创新赛事运行模式,先后策划了斗牛、苗族牯藏节、马拉松等5次赛事活动IP塑造,在多次尝试中不断总结经验,最终选择了足球作为赛事IP的核心运行焦点。据统计,2023年R县举办的一场足球比赛单场最高上座人数超6万,全网浏览量超480亿次,并且该赛事还在短视频平台得到同步线)。同时,赛事与电商平台的合作使村民的农副产品和文创产品得以快速上线销售,形成了数字化的产业联动。

  随着赛事规模逐步扩大、参与人群外溢、流量逐渐汇聚,赛事组织面临的问题日益显现,各类异质行动者的困境主要呈现在治理、技术和制度3个层面。其一是地方政府治理困境。R县文体局以赛事为抓手推动全民健身和乡村振兴,但苦于城乡差距较大、经济基础薄弱、地区人口外流等问题(肖平 等,2021),难以满足高强度赛事运转的保障要求。乡镇和村“两委”虽有组织热情,但长期缺乏赛事策划与运营经验,常陷入事务纷杂、人力短缺的窘境。其二是在地村民及商户的技术诉求。在地村民与摊贩意识到赛事流量带来的商机,试图通过摊位售卖、特色产品展示等方式获利,但由于市场渠道缺乏、数字平台使用不熟、产品包装粗糙,经济效益始终难以形成。尤其是在新媒体经济时代背景下,村民与数字时代之间的“流量断层”加剧了城乡信息差,使其难以将赛事关注转化为实际收益。其三是非人类行动者的制度性缺位不断暴露。由于当时赛事规则尚未系统化,主办权、解说话语权、赞助分配权等仍处于模糊状态,常因村落间的比赛安排或评判标准引发争议,加之赛事空间也存在功能重构压力,球场设施老旧、观众区混乱、交通疏导不足等基础硬件问题严重掣肘赛事体验与传播效率。

  同时,与赛事相关联的各行动者逐渐进入赛事网络,各方矛盾逐渐凸显。此时,赛事已不再是村民自娱的“余兴项目”,而逐渐成为连结文化、治理、经济、情感等多重价值的复合载体,其背后隐藏的巨大经济价值则是满足各方利益的核心驱动力。基于此,调查表明,县委、县政府在整合均衡各方利益诉求的基础上提出了“激发乡村文化新动能、点燃乡村经济新引擎、拓宽乡村发展新路径,打造‘赛事+’发展模式”的强制通行点,进一步明确了赛事网络中各行动者的核心目标,以此统一各行动者之间的主要问题目标,从而为实现各行动者的利益征召动员奠定基础。至此,R县的赛事组织开启了“村系列”体育赛事共同体生成的首个转译阶段——问题呈现。

  利益赋予的核心在于依托强制通行点对各利益单元进行合理分配,而强制通行点是解决各异质行动者障碍的措施,核心行动者将自身的利益同化为网络中各类异质行动者的共同利益,从而形成稳固网络(李伟 等, 2019)。在本案例中,R县“村系列”体育赛事共同体的建构并非事先设计、一次到位的静态建制,而是一个不断吸纳、排斥、调适与再协商的动态过程网络。核心行动者通过将自身诉求与异质行动者的利益目标进行整合协调,使网络内各节点在实现局部目标的同时亦共同指向网络中心设定的行动逻辑,通过功能重构将各异质单元装配进网络之中,构筑具有聚合力的共益网络,形成相互依存的赛事共同体。

  从田野动态来看,最先进入网络的是在地村民与村“两委”力量。他们以最朴素的动机参与早期赛事,但随着赛事规模扩大、流量聚集,村民意识到体育赛事可以换取经济收益,一些村民开始在赛事期间摆摊卖烧烤、出售农产品等。此时,R县县委、县政府联合县市监局对摊位进行制度性管理,并在强制通行点下借助本地电商力量开设线上售卖通道,使村民可以在制度内获得收益分配。村民行动者在核心行动者的引导下完成了从“自发参与者”到“制度内商贩”的第一次身份转译。与村民同步被“装配”进网络的还有村“两委”与基层干部群体。村“两委”与基层干部作为地方治理网络的原有节点,在赛事早期以人情组织、资源协调的角色发挥核心功能,但在赛事品牌化与专业化逐步推进的过程中,其治理能力则略显欠缺,尤其在应对赛事大规模组织、媒体接洽、品牌维护等问题上存在经验不足。为维持赛事秩序与治理协同,县委、县政府联合县文体局将赛事事务权力进行了拆解与整合:县文体局将赛事事务一部分下放至村一级,另一部分则转移至新设立的赛事管理中心,此时村“两委”的身份从总负责者被调整为协作承办者,标志着利益赋予不仅是将权力在网络内各行动者之间传递,还可以通过组建新的行动者结构丰富网络内容。然而,乡村社会是一个复杂的治理场域,我国传统社会是伦理本位的社会(梁漱溟,2011),而传统农村社会是以差序格局为基础而形成的(费孝通,2012),其本身便存在较为独特的乡土逻辑。事实上,赛事网络并非纯理性的闭环结构,它在持续吸纳外部行动者的同时,也在乡土逻辑下不断经历身份博弈与退出重组,随着赛事的关注度不断提升,新媒体团队、新兴文旅公司等外部行动者进入网络,为“村系列”体育赛事带来技术、传播与品牌策划能力,打破了原有村落乡土逻辑(李晓鹏 等,2025)。例如,在夜市经营中,部分摊主因运营模式未能适应市场变化而退出,其摊位由掌握新营销方式的青年团队接替。此外,曾有一次线上推广活动因内容表达引发当地群众反馈,相关方在调整后恢复了网络运营。上述事件是典型的“行动者退出”案例,揭示了非本土行动者若不能完成本地价值转译和顺应共同体整体发展节奏,其利益机制将难以嵌入网络稳定结构。可见,R县“村系列”体育赛事共同体的利益赋予过程并非线性传导,而是在不断的转译、调适与协商中实行行动者博弈,在冲突—退出—重回中完成角色嵌入,进而构建动态、层级分明却又协作互补的装配型网络。

  “村系列”体育赛事作为一种地方性文化实践,具备浓烈的乡土特色和强大的文化资本,血缘与地缘叠加的社会关系、公私融通的乡土特性,都决定了赛事各利益集团处于一个动态博弈过程,各行动集体都希望通过赛事平台获得自身价值的实现(李晓鹏 等,2025)。这意味着“村系列”体育赛事共同体的生成过程实际上是各类行动者带着差异化的利益目标与行动逻辑参与其中,通过核心行动者的组织与动员调和各行动者之间的博弈进程,使之认可并践行网络所被赋予的利益,从而实现各行动者向统一目标行动。

  自2021年R县体育赛事关注度提升后,赛事发展是否要向商业化转型成为核心问题:由于外来行动者有可能占据本土商贩的利益份额,本地企业对外来商业介入、企业冠名等持态度;外地企业希冀通过快速投放、品牌曝光等方式争夺赛事传播控制权,借助村赛巨大的流量获取经济收益。此时R县县委、县政府在确定赛事拒绝商业化的前提下提出“文化优先、共益共建”的赛事核心愿景作为通行标准,明确所有参与者必须在尊重地方文化前提下嵌入赛事网络,征召动员商业行动者在与村社群体博弈中重构赛事发展的策略,使企业转向文化赞助、公益建设路径,规避直接商业冲突。例如,2025年6月R县遭遇洪涝灾害,比赛场地受损较为严重,当地政府及其有关部门即刻对赛事网络内行动者进行征召动员工作,发动在地农民及部分商贩义务开展场地铺设工作,一家江苏企业爱心捐助超过8 000 m2的草皮用以场地建设,在地村民或商贩也自发参与场地修缮工作,内外部各类行动者以自身角色和能力参与共同体建设。此种紧急状态下的合作性响应表明,赛事共同体一旦形成,原本松散甚至内部竞争的行动者便会因网络的身份认同与共同利益的维系而主动展现出空前的集体行动意愿和团结性,进而形成抵御外部冲击的制度弹性。此外,核心行动者的征召动员工作还体现在外来文化转译层面。如田野调查中获知,某村寨长老拒绝在苗年祭典期间举办商业化展演,因此赛事管理方转而提议将祭典环节与赛事开幕式合并,以非遗展示形式嵌入赛事流程;同时R县县委、县政府与赛事管理中心尝试动员外来人员参与指导赛事表演和赛事建设,使赛事共同体中各行动主体在尊重文化的前提下,实现从分离对立到整合赋能的博弈转向。事实表明,征召动员不是以一次性规划为前提的线性设计,而是在网络内各行动者的矛盾中寻求共识、在利益中寻找平衡、在文化中建构认同,通过情感接口稳定网络结构,将分散的行动力量转化为协同的网络势能的一种博弈选择。

  近20年来,随着社区的“去公共性”与地方权威的消减,国家民事职能的扩张与外生治理资源的增多,简约治理的乡土社会基础式微,科层治理逐渐兴起(董磊明 等,2023)。扎根于乡土社会的乡村体育赛事亦是如此,在赛事组织领导层面,“村系列”体育赛事共同体的运行机制已从村民主导的简约式运行逐渐向科层式运行转变,行政力量与村民自治的有机融合逐渐构成强化治理效能的关键变量。从田野呈现来看,R县完成赛事共同体构建后,为了维系其稳定运行,逐渐形成党政、乡镇、群团与行业力量相互嵌套、顺序递进、循环反馈的“四联动”运行机制,其目的在于构建同席指挥、同图推进的一体化组织保障体系,确保赛事共同体在高流量情境下安全有序运行。

  1)“四联动”的运行过程始于党政联动。作为网络中的核心行动者,县委、县政府延续了在问题呈现阶段所形成的主导力。其中,县委负责确立赛事的公共性目标与安全边界,县政府将目标拆解为赛务、交通、卫生、市场监管、应急等任务单,两者在赛事工作领导小组内同席运转。例如,在2023年的赛事总决赛期间,赛事领导小组对照当日流线图与岗位表统一口径,值守席明确优先级与升级路径。从县委、县政府及下属各单位、部门(股)中抽调100名党员干部以志愿者身份参与组织、服务、安保、后勤等各环节工作,形成彼此联动的赛事保障机制。在此联动体系中,百名党员干部既是服务者也是信息回传的末端节点:一旦赛事共同体出现临场变量,一手消息沿既定链路回报,赛事领导小组即可迅速完成跨部门会办。2)乡镇联动的关键在于将上级的宏观目标与地方的实际条件相衔接,并在乡与镇内部形成互补协作。其中,镇区承担主会场、集散交通、医疗救护等工作,周边乡负责分会场、民俗展演、农产品供给与志愿者补位。双方借助赛事啦啦队平台,通过舞蹈展示、民族服装秀、美食互动等方式调控节目节奏与观众动线,并按潮汐流量分批引流。此时,镇区划定临时摊位并张贴价格与卫生规范,收益按比例回流赛事基金并纳入公示;周边乡则按复盘意见调整展陈密度与补货节奏。如此,乡镇联动将赛事利益分解为若干个可执行的操作指南,使原本可能产生摩擦的空间占用转换为可计量的公共收益。3)在乡镇承接与资源落地之后,群团联动发挥整合民意与落实方案的双重功能。其中,群侧由啦啦队、村民志愿者、在地商户、学生社群组成,团侧由三宝侗学会、R县足球协会、R县足球裁判协会等组织形成,两者协作通过征文、采风、研讨等方式生成节目单、轮值排班等民意协商清单。赛时设后台小组,负责灯光与服饰试灯、看台文明引导、突发争议调解等;赛后召开复盘会,将舆情与现场观察汇整为建议,交由领导小组与乡镇优化下一轮排期、岗位配置与展陈布局。由此,群团联动将一次性的临时方案转化为可复用标准,协商成本显著下降,且为乡与镇的空间布置提供了固定接口,减少后续反复调整。4)行业联动把现场热度接入外部网络,而后再将赛事的现场影响力与外部资源引入反馈回路。县委、县政府通过动员在地村民开通自媒体平台,目前已累计孵化1.2万余个新媒体账号和2 200余个本地网络直播营销团队,引导全县群众自发拍摄、传播乡村体育赛事,使村民创作的侗歌赛事直播赋能政府决策(贵州日报,2024)。例如,2024年总决赛中,一段侗族舞蹈短视频在网络上获得百万播放,引发广泛关注。县委、县政府随即调整下一年度预算,增设民族文化专场,并通过群团协商机制公开征集节目方案,让民间创意进入正式议程,直接影响并开启了下一轮的党政联动,从而完成了从外部反馈到内部调整的闭环。

  1)聚合模式着力把分散的创作与传播单元转化为可持续供给的人才梯队,进一步扩大赛事共同体传播力度,增加流量持续性。R县依托县作家协会建立人才梯队,梯队前端由作家协会牵头完成选题策划与采访统筹,赛时由驻场小组进行现场采写和快速审核,赛后把成熟文本归入知识库,并同步转化为解说词、讲解卡和主持口径。为保障内容的真实性与文化内涵,聚合环节与乡镇文化站保持线索互通,与三宝侗学会等群团完成民族叙事的技术审查,从而实现从现场到舆论场的双向校准。田野调查表明,当地洪涝灾害后一篇报道八方救援的现场速写于次日被编辑为导览文案并在网络平台中广泛传播,表明聚合模式能够将一线记录迅速转化为组织知识与服务能力,进而为赛事共同体运行注入重要动力。2)互动模式以在地精英网络为媒介,目标是放大赛事影响力与流量并将注意力转化为可持续支持。当地由县委、县政府统筹、赛事领导小组配合协调,将370余名乡村振兴顾问与名誉村主任以及粤黔协作村主任纳入赛事共同体网络,以此扩大赛事传播力度。例如,邀请国际球星进入青少年梯队完成足球动作合练与技术演示,现场拆解为脚步和配合要点;著名主持人与本地解说联袂完成赛后短评,赛事共同体网络中的采编人员将上述事件按脚本输出多版本短片,视频账号在赛时与赛后黄金时段集中分发。3)在赛事共同体产生巨大流量后,传导模式致力于将本土流量传导至外部空间,其中核心行动者以县校友总会为核心运行枢纽,以学校与城市为两条线组建联络网络,一端覆盖重点高校的校友社团与在校学生骨干,另一端覆盖外出就业者聚集的园区和城市社区,将分散的外部关注转成可持续的组织支持。运行时,校友总会按照“学校−城市”两条线同步展开。各高校社团与城市职场的联络点负责第一时间转发赛况与话题,同步对接问询、报名与志愿意向等,及时汇总为传导简报,反馈学生偏好、异地购票与文创咨询等信息,再据此调整下一轮推送节奏与活动形态。4)协作模式的关键在于把城际、省际注意力转化为可变现的流量帮扶,其目的是与其他省(区、市)赛务环节建立联动机制,形成从赛务对接到资源转化的稳定链条。目前,R县以粤黔协作为制度支点,围绕南海区足协与当地的线下互动,把跨省互动稳定为常态化增量。从田野呈现来看,南海端承载城市客流、媒体渠道与企业资源,R县端提供高黏性的在地场景与文化内容,联动举办友谊赛与训练营时,同步推出城市观赛团、联名文创与公益认购,将赛事流量转化为可变现和流动的经济效益,再按约定比例回流至场地维护、器材更新与青训资助,形成“流量扶持”所需的现金与物资池。

  当R县的“村系列”赛事从村落自娱活动跃升为跨区域文化现象时,赛事流量规模已突破县域承载阈值,其潜在的风险隐患便有可能对赛事共同体的稳定性造成威胁。例如,外来人员增多直接增加了当地治安风险,此外,观赛人员在赛场内的激增也进一步诱发了事故风险的发生概率(李晓鹏,2025);地方医疗水平较低,赛事期间大量外来人口挤占公共卫生资源,直接加剧了赛事医疗卫生问题的矛盾性;食品安全与价格标准问题更使赛事IP面临污名化风险。上述矛盾动摇了“村系列”体育赛事共同体的稳定性,进一步反推“四服务”机制的构建与落地。“四服务”机制是赛事共同体在常态阶段的氛围保障系统,涵盖治安服务、健康服务、消费服务、营商服务4个环节,其目的在于为赛事共同体运行提供氛围保障,消解可能威胁赛事共同体稳定运行的潜在风险隐患。

  1)治安服务是“四服务”运行机制的基础保障,由公检法司联合普法执法部门把风险评估、法治宣讲与执法要点前置到赛前而形成的赛事共同体安全风险隐患防控机制。其中,当地治安管理部门采用了网格治理的方式,将赛事共同体划分为若干网格,每个网格安排责任人负责,设置流动调解台和取证点,实现发现即报告、即处置。此外,当地社群在治安服务中亦发挥了重要作用,在赛事期间继续沿用前期的“红袖标/红马甲”的村民志愿者进行柔性巡逻和规范劝导,而恶性事件则启动“公检法司联合法治执法活动”联合处置,进一步提升赛事期间路面警力和管控力。2)健康服务由县委卫健工委统筹,赛前由卫健工委完成健康风险评估与志愿服务点位踏勘,确定咨询点职责与医护引导链,同时把高温与饮食提示嵌入入场信息,并在赛场/公交车上为游客免费提供矿泉水以及冰桶,用以消解可能存在的中暑风险。其后各医院党员医生与骨干医生进驻,咨询点先行做早筛与分流,轻症就地诊治,疑难触发短距转运,危急直入绿色通道。赛时县委卫健工委设立“健康卫生咨询站”,安排县内各医院医生、业务骨干为赛事提供免费急救、健康咨询、应急物资赠送等公益服务,并与治安、场务同步疏导,优先消除中暑、食物中毒等突发卫生公共事件。赛后汇聚发病时段、点位与处置时长,形成复盘纪要,由此构成“评估—布点—守护—联动—复盘”的健康服务运行机制。3)消费服务以预防失序为主,目标是在赛时把价格与质量稳定在可预期区间。赛前由市场监管牵头完成经营者备案与食品留样责任书,逐户讲解计量与价格规范,设立投诉二维码和现场调解台,使规则先行入场。赛事开启后县委、县政府通过联合检查、上门沟通等手段,以网格化形式随机对赛事期间的食品销售商家进行磅秤检测、食品留样、安全宣传等工作;出现异常先提示再责令整改,情节严重则立案并清退;高峰时段依据客流曲线提高抽检频率,并与治安、健康信息联动及时调整摊位密度与动线。赛后市场监管部门公示抽检结果与典型处置,更新白名单与惩戒名单,依据投诉热词修订宣教口径,必要时优化摊位分区与检查路线,由此形成“备案−公示−巡检−快处−惩戒−复盘”的服务链条,让消费风险在发生前被消解。4)营商服务的目标是让赛事共同体的衍生经济体系在可控秩序中运行,并把人流转化为商家与群众的互惠。赛前由党员干部和社群志愿者组织摊主完成垃圾分类、用电消防、价格公示等演练,使准入与约束一体落地。赛事开启后设立“街区管家”统一调度,按时段启闭灯光与音量,环卫与清运随客流循环推进,在峰值增设公厕与洗手台;价格或计量争议直达调处台,当场裁处并即时公示,减少次生舆情。赛后进入复盘与激励环节,营业额、环境评分、投诉率与满意度汇成简表,在营商网络中公布“红黑榜”,依据数据微调格位密度与动线,促进营商环境积极向好。

  一方面,乡村体育赛事的组织者可以通过调研当地民俗文化、传统体育项目选择历史悠久并深受群众喜爱的体育活动作为核心赛事项目,深度解构村落集体记忆中的体育文化密码,将当地富有民俗特色和办赛基础的经济体育活动转化为具有现代参与性的赛事单元,并依托村祠堂、文化礼堂等空间载体,通过非遗传承人与体育指导员的协同创新,开发兼具传统仪式感与现代竞技性的赛事展演形式。此外,在赛事组织与设计过程中,还应融入如民族舞蹈、传统歌谣等文化元素,将体育赛事与乡村的文化记忆紧密相连,形成具有浓厚乡土氛围的体育活动。例如,当地赛事可以增加具有地域特色的表演项目,或在开幕式上进行民族服装、民俗工艺的展示,将传统文化与现代体育竞技有机结合,增强赛事的文化吸引力。

  另一方面,应明确参与赛事治理界限,积极引导本地企业、社会组织及电商平台深度参与,推动赛事文化成果的产业化转化。在实践层面,地方政府及其有关部门可牵头设立“赛事文化推广联合体”,吸纳地方文旅企业、特色农产品生产商、非遗传承人及本地电商团队,推动乡村体育赛事文化资源的市场化运作。具体实践中,地方政府及其有关部门可协调电商企业搭建赛事文化线上商城,围绕赛事开发文创产品、手工艺品及农副产品,利用赛事热度吸引外来游客和线上消费群体,推动赛事经济收益最大化。同时,赛事期间应设置乡村文化集市,将赛事元素融入本地特产包装、民俗表演展位及文创产品售卖等环节,形成“观赛事−品文化−购特产”的多元消费链条,以体育赛事为牵引,带动地方经济增长,推动乡村体育赛事共同体的可持续发展。

  乡村体育赛事共同体的构建,本质上是多元主体协同参与的文化治理实践,其核心在于通过制度创新形成利益共享、责任共担的有机联结机制。R县的实践已经表明,要促使“村系列”体育赛事共同体朝向利益均衡博弈,走向弹性共生,就必须做好乡土文化与人才协同的相关工作。因此,我国更广泛的乡村地区要实现“村系列”体育赛事共同体的多元打造,仍需要利用好地方文化底蕴、动员多方人才协同参与,积极打造乡村体育赛事品牌IP,形成“村系列”体育赛事共同体的良性循环机制。

  借鉴R县“四模式”的运行逻辑,可实施“文化转译−利益共享”的双轨协同策略,由县级文体旅部门牵头,联合非遗保护中心、行业协会及数字化平台,组建“多元主体协同工作组”。工作组需通过双轨叙事实现传统体育项目的现代转译。例如,将苗族的“爬坡节”转化为山地马拉松赛事,在赛事直播中嵌入“数字寨老”AI解说,在保留传统仪式的文化内涵的同时,又满足现代观众的体验需求。同时,依托县域电商平台建立“赛事价值链合作社”,按照R县“村民以文化资源入股、企业以运营技术参股、政府以基础设施折股”的份额化模式,将赛事衍生的民宿、手工艺品、直播带货等业态收益,通过区块链技术实现按贡献度即时分配,形成“声誉−利益”捆绑机制,确保在地群体与外部资本的相互协作。

  面向更广泛地区的乡土赛事品牌培育,应以人才的储备与培育为核心,首先在县域层面设立常态化的内容与人才工作台,建立从田野采集到文本打磨再到多端发布的流水线,并通过驻场训练与跟岗实践形成可轮换的人才梯队,争取体育赛事及相关附属产业能产出可复用的品牌资产;在传播扩展上,可参照R县的“四模式”做法,预先设计与社会名人和专业人士的互动脚本,赛时植入示范教学与社区参与,赛后于关键时段投放精剪短片与权威解读,使传播既有“声量”也守住在地“气质”;在外延拓展上,依托校友网络与城市社群设置固定的首发与答疑窗口,用以修订选题节奏与赛务动线,从而把一次热度转化为可持续关注;设置风险清单与应急预案,对涉及民族元素和商业合作边界的内容进行前置审查,由此让内容供给与人才成长同行,从而形成传播动能与市场收益同频、制度迭代与社区认同同向的乡土赛事品牌。

  关注赛事附加产业多维保障,形成赛事共同体稳定运行环境。由县委、县政府主导,联合公安、卫健、市场监管及文旅部门,组建“赛事治理协同小组”,因地制宜构建治理体系。在治安领域,可依托村级网格化管理机制,由村“两委”牵头组织村民志愿者组成“红袖标巡逻队”,负责赛事期间的秩序维护与纠纷调解,同时与乡镇派出所建立联动机制,确保恶性事件能够快速响应。在健康服务方面,乡镇卫生院可设立“流动健康服务站”,安排医护人员提供基础急救与健康咨询服务,并通过与县级医院建立远程医疗协作,提升应急处理能力。在消费服务方面,市场监管部门可联合村“两委”对赛事期间的摊贩进行集中管理,实施“摊位备案制”,确保食品安全与价格透明,同时通过村规民约约束商家行为,形成自律与他律相结合的治理模式。在营商服务方面,可动员村内党员干部与志愿者科学规划临时摊位区域,设置“便民服务点”,既满足赛事需求,又避免对村内正常生活秩序的干扰。

  在赛事共同体稳定运行阶段,需通过“文化共生”与“资源反哺”机制消解深层次利益博弈。一方面,将赛事规则与乡土文化符号系统深度融合,利用节庆仪式、民族艺术等在地化载体实现治理规则的文化转译。例如,将公共卫生规范改编为山歌对唱内容,在赛事开幕式嵌入法治宣传短剧,使外来参与者在文化互动中自然接受秩序约束。另一方面,构建“赛事收益−公共服务”闭环反馈系统,明确赛事衍生经济收益按比例注入村集体账户,定向用于医疗站升级、治安设备购置等公共领域,并定期公示资金流向。同时,向提供志愿巡逻、卫生保洁等服务的村民赋予优先参与赛事经营、获得技能培训等权益,激发内生参与动力。进而形成以文化认同降低治理成本、以利益共享强化主体黏性的策略,能够在有限资源条件下构建“责任共担−利益共享”的共同体生存逻辑,最终实现外来冲击的在地化消解与内生秩序的持续性再生产。

  党的二十大报告对全面推进乡村振兴作出战略部署,近年逐渐兴起的乡村体育赛事已成为赋能乡村体育振兴的有力抓手,部分地区打造的“村系列”体育赛事共同体为我国其他地区复制推广提供了现实参考。然而,学界和业界必须深刻认识到,我国地域辽阔,经济文化复杂多样,尤其是赛事不同项目之间的差异性、地域文化之间的差异性等都将影响到赛事共同体的构建与发展。本研究仅通过西南县域的微观实践验证了赛事共同体对乡土文化重构与社会资本增值的双重价值,但该嵌入特定地域经济文化肌理的治理模式能否实现全国大面积的复制推广,还需要结合当地具体项目发展和文化基础等进行思考与审视。

  值得追问的是:当前学界普遍强调乡土体育赛事应坚守其乡土本色时,如何辩证处理政府规制与民间自治的治理边界?而且,本课题组前期经过调研也提出过“村系列”体育赛事拒绝过度商业化的论断,然而,拓展至更广泛地区的跟踪调查却发现,当内生资源无法支撑赛事迭代时,适度市场机制恰成为传统文化现代转型的激活因子。上述认知断裂恰恰暴露出当前研究范式对动态治理过程的解释局限,毕竟乡村体育赛事的发展始终处于传统性与现代性、内生秩序与外生力量的博弈场域,唯有把握其动态演进规律,方能真正实现理论范式与实践创新的双向突破。返回搜狐,查看更多